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2022-08-20 23:32:13
原文
有物混成①,先天地生。寂兮寥兮②,独立而不改③,周行而不殆④,可以为天地母⑤。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⑥,强为之名曰:大⑦。
大曰逝⑧,逝曰远,远曰反⑨。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⑩。域中⑾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⑿。
译文
有一物浑朴浑然、自然天成,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然存在。
它寂静无声、虚旷无形,独立恒存、亘古不变,循环运行、永不停息,可以称作化生天地万物的本源之母。
我不知道它的名号,只好勉强给它定名叫作道,再勉强形容它称作大。
广大无边则流转不息,流转不息则延展辽远,延展辽远则返归本源。
所以道为大、天为大、地为大、人亦为大。宇宙天地之间有四大崇高存在,而人位列其中之一。
人取法于大地,地取法于苍天,天取法于大道,大道则纯任本然、顺其自然。
注释
①有物混成:物,指大道;混成,浑朴一体、天然自成,无人工雕琢拼凑。②寂兮寥兮:寂,寂静无声;寥,虚旷无形。形容道无声无象、超离感官。③独立而不改:独自恒存,不依赖外力,亘古恒定、不变不易。④周行而不殆:周行,循环往复运行;不殆,永不衰竭、永不停歇。⑤天地母:万物本源、化生天地的根源。⑥强字之曰道:强,勉强;字,定名。道本无名,不得已而强为命名。⑦大:形容道无边无际、包罗万有、至大无外。⑧逝:周流运行、运化不息。⑨反:同 “返”,运行至极则回归本根、返归初始。⑩人亦大:亦作 “王亦大”。人为万物之灵,与天地道并列为四大。⑪域中:宇宙之间、天地寰宇之内。⑫道法自然:道不效法他物,只依从自身本然法则,顺其自然、本来如是。
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论道之本源、体性、运行法则最重要的篇章之一。
老子首先描摹道的本然状态:先天地而生、寂寥无形、独立恒存、周行不息,为天地万物之母。因道本无名,只能勉强以 “道” 与 “大” 称之。
继而道出道的运行节律:大 — 逝 — 远 — 反,循环往复、归根复命。再立寰宇四大:道、天、地、人,并确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次第,为修身、处世、治国、悟道立下最高准则。
评析
本章完整界定了道的本源、形体、特性、运行规律与人天大道的关系。
道先天地而存在,无形无声,却独立不改、运化不息,是宇宙万物的终极本源。它没有世俗名号,只能勉强以 “道”“大” 强名,体现道不可名状、超离具象的特质。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概括大道循环运行的规律:由本根铺展无穷,至极必返,周而复始,契合万物归根复命的法则。
老子列出域中四大,抬高人的地位,指出人位列四大之一,当懂得谦卑取法:以地为则、以天为则、以道为则,最终归于自然。
道法自然是全篇核心:道不另有效法对象,只是顺其本然、自在运行。人若能效地、效天、效道,放下人为造作,顺应自然本性,便是最高的修身与悟道境界。本章也是后世天人合一、顺其自然思想的源头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