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五章
2022-08-20 23:32:13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①民,将以愚之②。民之难治,以其智多③。故以智治国,国之贼④;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⑤,亦稽式⑥。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⑦,然后乃至大顺⑧。
译文
古时善于体道、行道的人,不是教化百姓变得机巧智诈,而是引导百姓回归淳朴敦厚。
百姓之所以难以治理,是因为机巧心机、伪诈智谋太多。
所以,用权谋智巧去治理国家,是国家的祸害;不用权谋智巧、以质朴正道治国,才是国家的福分。
懂得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利弊,就掌握了为政的根本法则。
能恒久守住这个法则,就叫做幽深玄妙的玄德。
玄德深邃幽远,与世间浮华机巧反向而行、返归本真,而后万物人心都能归于极致自然、和顺安宁。
注释
①明:指使人心机变多智、懂得巧诈算计。②愚之:此处非愚弄蒙蔽,而是使人归于淳朴、敦厚、质朴无伪,回归本真天性。③智多:指世俗的机巧、权谋、伪诈之心,非正道智慧。④贼:祸害、伤害、隐患。⑤两者:指 “以智治国为害、不以智治国为福” 两种治国路径。⑥稽式:楷式、准则、永恒法则。⑦与物反矣:反通 “返”,回归;玄德不随世俗机巧浮华,而是返归质朴本真,与万物本然同道。⑧大顺:全然顺应自然大道,人心、社会、万物皆和顺安宁、各得其所。
引语
本章核心讲治国根本在去机巧、返淳朴。老子反对用权谋智巧驭民治国,主张化民以质朴、为政以真朴;认清两种治国利弊,坚守根本法则,涵养玄德,返璞归真,方能达到天下大顺、自然安定。
评析
本章极易被误读为 “愚民政策”,关键在于读懂老子 **“愚” 与 “智”** 的真正含义。
老子所说的智,不是明理悟道的智慧,而是世俗的机巧、权谋、伪诈、算计、勾心斗角。所说的愚,不是愚昧无知,而是淳朴敦厚、无心机、无伪诈、守本真的自然天性。
春秋乱世,人心竞智、互相倾轧,统治者用权谋驭下,百姓以机巧应付,上下皆伪、风气败坏,国家越发难治。所以老子直言:以智治国,国之贼;靠权谋心机治理,只会助长伪诈、败坏民风、埋下祸根。反之执政守质朴、弃机巧,导民归淳厚,才是家国之福。
继而提出稽式—— 治国永恒准则:弃机巧、守真朴。长久持守这种准则,便是玄德。玄德的特质,是与世俗追巧逐利反向而行,回归万物人性本来的朴素状态;人人归真、政风归朴,最终抵达大顺—— 全社会顺道而行、人心安宁、无争无诈、自然大治。
本章真正主旨:为政者先去自身机巧,不使用权谋智术;教化百姓回归淳朴本真,不以伪诈相尚。上下同朴,无为而治,便是最深最远的玄德,也是天下长治久安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