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论》疏注———下篇⒁
孔德 [原文]
大修行人欲求先天外药。必炼己以待阳①生,用神气②炼成慧剑,采金水③匀配柔刚④。古人采药进火⑤,全凭此物除七情六欲⑥,去五贼之害⑦。若无炼己以去贼之患害,则不能常应常静,魂魄⑧焉能受制,情欲岂不相干?若要入室施功,临炉下手,则外火⑨虽勤,而内符不应。只因刚柔未配,以此慧剑无锋,群魔⑾为害,心神不宁,欲念杂起,故乃逐境飘流,致使汞火⑿飞扬,圣胎⒀不结。如使炼己纯熟,则心无杂念,体若太虚,一尘不染,万虑皆空。心死则神活,体虚则气运,方须求一阳之道,二候之功⒁。
[注释]
①阳:此指先天元气。后天肾精比作坎卦,外阴内阳,炼精化气即化此坎中一点真阳。
②神气:即神的形态。此神指人的真意正念,先天本心。操持真意正念可斩私欲杂念,故称为慧剑。
③金水:即先天元气的别喻。丹家将所炼之精称为金矿,将精化之气称为金。因此金从水中出,故言金水。
④柔刚:指文武火候。武火指特别专一而强烈之念念,带有后天主观意识成份,并常要配合呼吸;文火指平静之意念,不加主观意识,一切顺乎自然。
⑤采药进火:烁精化气中一个过程的前后两阶段。采药,即真阳之气萌发后真意的平静关注,维持其继续生发,使其壮旺;进火,即真阳壮旺时,真意不散,督导其沿督脉逆升。采药与进火,在后天返先天的功夫层次中,初浅层次可分,高深层次不分。
⑥七情之欲:七倩,指喜怒哀乐悲恐惊之感情特征。此泛指人复杂的贪欲之。
⑦五贼之害:五贼,指眼、耳、鼻、心等人的感官知觉与思维。因为人的私欲都是由这些感宫知觉和思维所造成,反过来又损害了人的身心,故被称为五贼。“五”是一种大体指向,古人其说大同小异,总是泛指而且。
⑧魂魄:古人将人的精神与五脏所属归类,即肝藏魂,属木;肺藏晚,属金;心藏神,属火;脾藏意,属土;肾藏精,属水。魂主生命中的性,魄主生命中的命。魂是神之体,魄是精根。魂魄动,精神耗,魂魄静则精神养。
⑨外火:指识神(即主观意识)与后天口鼻吸之气 。
⑩内符:即胎息状态下先天元气生发的征候,信息。
⑾群魔:即指各种恶劣成性的邪念杂欲。
⑿汞火:即真灵之神。
⒀圣胎:即神与气凝聚之物,也称为丹。人自无而生有,受之于父母,故从母胎生出为凡胎。修炼家以大智慧将后天返归先天,自我造就新的生命起始,故神气凝结称为圣胎。
⒁二候之功:丹家由采炼到运转分“六候”之法,“一候”乃新药始生。因其嫩而不可用,故不能采,“二侯”乃药苗生机盎然,不老不嫩,正当采之,过老采之又不可用,故极重“二候之功”。
[ 文译] 。
立大目标修行的人,要想寻得来自虚无自然中的先天外药。必须从练已做起,以静心以待阳气的萌发。而且还须以真意所显示出的正气炼成慧剑,斩除一切妨害阳气育养的魔障,还要以真意为主调配文武柔刚的火候对阳气进行采炼。古代修炼家在采药进火的时候,全凭这个真意高悬的慧剑,斩除种种的邪思杂念,以及因感官思维受外物引诱所导致的种种不良思想行为。如果不能取得炼己的成功,不能除掉邪思杂念种种有害于身心的东西,心神就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处于平静。心神既然不能平静,容易动游的魂魄又怎能得以制伏不动?由此生发的情欲岂不又要进行捣乱?如果这样,那么开始打坐做功夫的时候,’尽管你可以调动主观意识去观照,还可以调动呼吸去配合,但因为你的心不能纯洁到一尘不染,不能平静到虚无混沌,所以,先天真阳之气发生的消息就不会相应出现。这都是因为,你单有武火,而没有真正的文火,有刚无柔,有后天没有先天,真意不能坐镇。这好比想使用一把宝剑。然而宝剑却没有锋刃,故而面对恶魔也毫无办法。恶劣成性的邪思杂念好比恶魔,你不能斩除它,它就继续骚扰人的心神。心神不能安宁,邪思杂念就会更多。所以说,当你刚想入静,或是刚刚入静,邪思杂念就渗入。这时,你没有真意坐镇,很容易又跟着邪思杂念—道跑了。由内向外游荡的拥思杂念,它所消耗的是人的元神,元神在功法配用上称为汞火,故而被视为汞火飞扬。仙家的圣胎是内药与外药的凝聚物,作为内药,它是体内精气神合一之物,身内汞火既然走失,神不守舍;气也飘散,故而圣胎的基础就无法修筑起来。如果使炼已得以纯熟,那么,心中无杂念。肉体就会因空明的心境所造成的无障碍条件而与宇宙太虚混同。但这种无杂念必须是一尘不染,连正念也没有,一切都归于虚空,才是真正的炼己纯熟。丹道修炼没有宽容的余地,后天人心死去,先天元神才会生出;肉体与太虚混同,先天元气才会运行。在这样的条件具备之下,才可以寻求养气采气炼气和运气的功夫。否则都是空谈。
[理解]
上上乘修道功夫,首重炼己。练已一解决好,功夫下手如同顺风之船。因其直入先天,故又称为顿悟之法。
炼已为什么如此重要,且在以后的功夫来又如此神妙呢?
我曾在《武当》1995年10——11期发表过“炼己与养己”一文,专门论述了这一问题。宇宙自然化生万物的本源是虚无元气,但依其化生功能,又可表现为精与神。精主命,神主性。如人感父精母血而生,这是后天的。父粗母血相感时,有先天虚无灵气渗入,分化父精母血,而构成人之性命,先天一物分作后无天二物。但此二物,性以命而显,命以性而存。以神而论。在自然太虚是一个大公的元神,而一个人的构成,使大公的元神在这个角色化了的个体中有了“私”的存在,故以个体自称为“己”或“我”。在自然先天规律里,“己”之神不过是先天元神的某种化生形式再显示而已,表现于人,它就是人的天性、良心。在丹道修炼中,它被称为真意、元神。这种称谓道理不错,但经常在阐述上不易与太虚先天元神分别,故我别立法诀,将“己”之真意、元神称为明神。这种分别,将太虚元神视为温沌之神,为先天;将构成“己”之神视为先天而后天、后天而先天的阴阳中和(明即日月交辉,阴阳谐和)之神,理智之神;而将后天不断失发思维祛识之神称为识神。但先天元神、中和明神、后天识神这三者,并不是各自截然可分的,而是一个连续体的三端:,元神为造人之“己”的始端。明神为成人之“己”的中端,识神为炫人之“己”的末端。。若以树比,元神好似树根下土壤之营养,明神好比吸收营养维持保障树生命的树根,识神好似树的干枝和叶子。就树而言,它之所以能顺乎自然生长,就在于元神、明神、识神三者谐调循环,尤其干枝和叶子“识神”部分,能根据营养与根能力与外部自然如阳光、雨露、风雪、季侯,进行最适合自己生存的信息、能量、物质的交换,该发则发,该藏则藏,故能完成大自然授于它的生命大限。人却往往并不能如此,识神的显示炫耀,总是易于竭尽一切的利己,对外部的一切不是进行公平合理适度的交换,而是欲付少而得多。实际上自然规律与法则又是决不允许这种背理的现象存在,识神的偏激利己同样被溶入规律与法则的因果逻辑之中,识神欲付少而不能付少,由识种强化了的各种贪欲之念为之付出了“神”的生命根本——元神。假设说,太虚先天元神与人的后天之神本是一条相连不断的橡皮筋,它的弹性拉力是先天所规定了的,不超过这个弹性拉力的极限,先后天则始终紧密相连,生命就不会终结。但识神往往是拚命地挣拉这个橡皮筋,致使其弹性拉力超极限而最终断离。挣拉力越大越猛,则断离就越迅越速。这就是识神之“己”的私贪之欲所能给生命带来危害的因果报应道理。
炼已,就是要收敛识神偏激利己的行为,像树那样与外部自然保持最合理的交换,顺天、顺物、顺人、顺己,利天、利物、利人、利己。使识神、明神、元神混而为一体。
炼己,最重要的是发现明神并操持明神。因为明神是元神造就人之后唯一能与元神保持性质同一之神。人在后天,识神勃发,明种常蔽而不明。非是明神不明,而是识神老是善于混迹交际场上,不想家中还有高堂在座。只要识神稍肯孝慈,一回头返家,即可见明神。也非是明神不肯明,犹如子女受社会坏风气污染,父母纵是良善之人,看着痛心,不断长叹,他们不听你劝告,又能怎样?故炼己之功,首先好比是现在社会上有了“严打”斗争,识神知道“严打”牵扯到自己的恶迹,并不好性命难逃,故而逃回家来,明种因势利导加以教训,让识神从此服从于明神管制之下;识神也深知其罪,愿意痛改前非,将功补罪,从此皆按明神吩咐去干事。但识神恶习成性,稍有疏忽便会旧病复发。此因在明神眼前,明神会时时发现,不断训导,识神也就渐收恶习,最终完全归于明神指挥,终而达到识神之行为即是明神之行为,识神明神合而为一。这就是炼己的过程与终极目标。当识神明神合而为一,也就是炼己纯熟。炼已纯熟后,身中之神与太虚之神触而相通,故曰顿悟,故曰真入先天。
炼己的过程艰难而漫长,故古人说“炼己最难”。这其实也是一个渐悟的过程。炼己纯熟,下手便可得药,故古人说“还丹最易”。反映为顿悟之效。
另外可以认为,渐悟是对事理的思辨理解过程,顿悟是瞬间的灵感彻知。事实上,顿悟是由渐悟积累而来,是由量变到质变,没有渐悟就不能得到顿悟。不讲条件的谈顿是引人致盲或自我欺骗。
功态下,“外火虽勤而内符不应”,就是识神并没有和明神相合的表现,“外火” 于非遵从客观的欲望之中,即有意识地想将“内将”召感出来,所以“由符不应’。而“匀配刚柔”,虽然是明神与识神共用,然而这时的识神却是与明神相合并接受明神指挥的识神,能使“心无杂念,一尘不染,万虑皆空”;故而魂魄受制。情欲不相干、“心死则神活”,所死之心乃识神偏激的行为。并非心真的死了,而是人心合于道心,识神归于明神;所活之神也非仅指太盛之神。乃是元神,明神、识神合一之神。也非真活了什么奇特之神,乃是不神之神,自然之神。
“体虚则气运”,此是仙家性命双修反映在命上的显著特征,是神与气合的必然征验。如果单讲“心死”,必然落于顽空。故“心死”是堵截识神的对外消耗,转而内用,连接精、气,以神火烧炼精水而化气运布周身。周身脉络畅、关窍通、毛孔开,则成体虚之征。体虚不仅更有利于体内元气的运化,也同时与太虚连成一体,由此接受太虚元气的鼓铸。此即所谓天人合发,内外如一,得药者此,成丹者此,结胎者此,登仙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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