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2022-08-20 23:32:13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侯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⑤。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译文
道永远顺任自然、不妄造作为,却又化生万物、无所不为。侯王若能持守大道本旨,万物便会自我化育、自然生长。万物自生衍化而私欲萌生之时,便用无名质朴的大道来镇伏调和。以大道本真之朴安定人心,便能摒除贪妄私欲。私欲不生而归守宁静,天下自然安定太平。
注释
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顺其自然、不主观妄为;无不为,大道运化万物,无所不及、无所不成。2、守之:持守、遵循大道。之,指代道。3、自化:自我化育、自然生长、顺道演化。4、欲作:贪欲萌生、私欲兴起。5、无名之朴:无名,指道无形无象;朴,指道质朴本真的本性。6、不欲:另有版本作 “无欲”,指摒除贪欲、清心寡欲。7、自定:亦有版本作 “自正”,自然归于安定、端正有序。
引语
本章为《道德经》道经最后一章。老子将开篇所立的 “道” 之本旨,落实到理想社会与为政理念,核心归于自然无为。老子主张,统治者若依道施政、顺乎自然、不妄加干预,百姓便能自在生息、自我发展。第二十五章言 “道法自然”,自然本属无为,故道亦无为。静、朴、无欲,皆是无为思想的内在要义。执政者循道而行,不扰民、不妄为,百姓便不会滋生过多贪欲,生活自能淳朴安宁。
评析
“无为” 是《道德经》反复阐发的核心思想,本章开篇即以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点明宗旨。老子之道,不同于宗教有意志、有目的的人格神;道是非人格化的本原体,化生万物却不主宰万物,任由自然繁衍、兴衰新生。所谓 “无为”,本质是不妄为、不强为,顺物自然,终成万物化生之功,便是 “无不为”。
由天道推及人世,老子提出侯王守道治国的准则。依循大道无为法则治理天下,若民风衍化而私欲萌发,便以无名之朴镇伏调和,使人清心寡欲、归于静定,终达天下自定的理想境界。
文中 “镇” 字,不可曲解为武力镇压、强权压制;其本义是镇服、镇定、调和归朴,是以道心教化、淳化民风,而非暴力管束。由此可见,老子思想并非只为某一阶级服务,而是立足于人类社会整体发展,心怀深沉的历史责任感,具有进步与积极的价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