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九章
2022-08-20 23:32:13
原文
持而盈之①,不如其已②;揣而锐之③,不可长保④。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⑤。
功成身退⑥,天之道也⑦。
译文
把持事物使之满溢盈极,不如适时止步、适可而止;捶磨器物使之锋芒毕露,这种锐势难以长久保全。
纵然金玉堆满厅堂,终究无法长久守藏;身处富贵而骄纵自恃,便是自取祸患、自招灾殃。
功业既成,便敛藏功名、谦身退让,这才是顺应自然大道的法则。
注释
①持而盈之:持,执守、把持;盈,满溢、盈极。喻贪求圆满、自满自骄。②不如其已:已,停止、罢休。意为凡事不可满盈,当知止知足。③揣而锐之:揣,捶击、打磨;锐之,刻意磨出锋芒、显露锐利。④长保:长久保全、常守不失。⑤自遗其咎:遗,自取、留下;咎,过失、灾祸、祸殃。⑥功成身退:功业成就之后,不居功、不贪位,收敛锋芒、谦退不争。非隐遁山林,乃不恋权位、不恃功名。⑦天之道:自然本有之规律、大道运行的常理。
引语
本章专论立身行事、持盈守成之道。主旨告诫世人:凡事忌太过、忌满盈,须留余地、知止知足。锋芒太露、自满骄矜、贪恋名利权位,皆是过盈之象,必招倾覆祸患;唯有功成不居、敛藏退让,合乎天道自然,方能长久安稳。
全篇围绕一个盈字立论:满则溢、盛则衰,自满自骄必生危殆,适可而止、功成身退,才是保身全名的长久之道。
评析
本章核心阐发戒盈、藏锐、知退的处世智慧,蕴含物极必反、祸福转化的朴素辩证法。
贪权好利之人,往往得寸进尺;恃才傲物之人,每每锋芒毕露,皆是危亡之兆。富贵本难长守,再加以骄奢狂妄,更是自取祸根。建功立业已属不易,功成名就之后,能看淡功名、主动谦退,更为难得。
世间盛衰无常、福祸相依,盛极必衰、满极必倾,是天地自然常理。李斯位至秦相,权倾朝野、富贵至极,却不知功成身退、骄矜不止,终陷刑狱,临刑悔叹再无布衣闲逸之日,正是不知止、不知退的千古鉴戒。
唯有看淡名利、不恋权位、收敛锋芒、功成不居,顺应物极必反之理,见好便收、急流勇退,方能避祸全身、长保安宁。古人所赞 “功成身退”,不是消极避世,而是深谙天道盈亏、懂得进退分寸的至高人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