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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文化

说 明

#道家经典 ·2022-08-20 23:32:13

  《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裴松之注引何劭《王弼传》曰:“弼注老子,为之指略,致有理统,著道略论。”揣摩其意,“指略”一语意在言事,而非所作书名,所作书乃名为道略论者。今中华书局校点本《三国志》便作:“弼注《老子》,为之指略,致有理统,著《道略论》。”而楼宇烈先生《王弼集校释》则作:“弼注《老子》,为之《指略》,致有理统,著《道略论》。”盖以《指略》与《道略论》皆为书名。 王弼所著书,《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高似孙《子略》均题为《老子指例略》,郑樵《通志》题为《老子指略例》,或二卷,或一卷。惟陆德明《经典释文》及《册府元龟》作《老子指略》,《玉海》作《老子说略》,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作《老子略论》,晁氏且曰“凡十有八章”。其书自宋以后佚失。 然《道藏·正乙部》有《老子微旨例略》一卷,张君房《云笈七签》中又有《老君指归略例》一卷,近人王维诚以为当即王弼《老子指略》佚文,据以辑为《老子指略》,刊于《北京大学国学季刊》,楼宇烈先生收入《王弼集校释》,而严灵峰先生《周秦汉魏诸子知见书目》以为《老子微旨例略》(“旨”写作“指”)当是王弼书之原名,疑“指”上脱一“微”字。 先秦两汉庄周、韩非、河上公、司马谈诸人解老,各不同,王弼主贵无之学,于庄周所继承为多。又此文中“此其大要也”一段,比较道家与诸子异同,论道家为诸子之源,则是诸子学之总论,于司马谈所继承为多,而又下启《抱朴子》之《明本》篇者也。又自司马谈、王弼文出,学者可谓生一种“要指”、“指略”之学,实亦学术隆降之一大关键。准此,王弼此文之重要已不待言。今加董理,以就教于学人。 此文据中华书局1980年版楼宇烈先生《王弼集校释》整理,原文为繁体竖排,今改为简体横排,标点分段亦加调整。本文是由潇雨整理排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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