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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山举办《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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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今天上午,特区举办专题培训会议,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解读,特区工委委员李国琳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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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武当网讯 (武当山台 记者 徐刚)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今天上午,特区举办专题培训会议,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解读,特区工委委员李国琳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据了解,《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有9章49条,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登记、有偿使用、处置、收益征收、信息公开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设定了多项禁止性条款,并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明确了相应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促使相关单位“有权不可任性”,它的施行标志着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迈入了法治化轨道。

      李国琳强调,要全面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内涵,以改革的精神、法制的理念,认真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保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开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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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新闻录入:王天梅    责任编辑:王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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