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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山特区民政局2016年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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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务院第251号令,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武当文化交流中心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经我局核准予登记。

      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武当文化交流中心

      变更项目:法人

      变更前:顾世毅

      变更后:李彬

      准予变更时间:2016年2月19日

      二0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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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新闻录入:韩玉砚    责任编辑:韩玉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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