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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之道——中国第一个旅游经济特区发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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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特区之特:现有管理体制的建构与解读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本质是一个“特”字,没有特殊的背景就无法诞生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没有特殊的体制创造不了武当山经济特区的成绩,没有特殊的运行机制也发挥不了旅游经济特区的优势,也就没有进行总结和推广的价值,所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本质是“特”。概括来说,可从“政治特区、旅游特区、经济特区、人才特区、服务特区、文化特区、理念特区”等几个层面进行概括和提炼。

      (一)政治特区

      政治特区指的是武当山在行政管理体制设计上有其独特之处,某些举措在国内尚属第一。

      1、主权不变、治权独立、事权下放

      对景区管理者而言,景区的行政建制意味着他的行政地位,意味着他可获得的行政授权与制度保障。而2003年的体制改革,确定了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实行“主权不变、治权独立、事权下放”的管理体制。即:

      主权不变: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这种做法减少了体制改革的阻力和成本,便于特区与十堰市、丹江口之间的事务协调;

      治权独立:赋予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独立行使县一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权限,实行封闭管理,全面负责武当山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

      事权下放:除检察院、法院、人大、政协等权力部门外,税收、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土地、宗教事务处理等县级行政权力,概由武当山特区政府独立行使。

      上述体制真正理顺了武当山与十堰市、丹江口、当地社区之间的关系,有效消除了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按旅游发展规律办事,由此拉开了武当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一幕。

      2、景政合一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与武当山风景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现了“景政合一”。

      “景政合一”的模式需要,建立高效精干的管理机构。要加快武当山发展,只有轻装前进,基于这样的前提,特区决定恢复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领导小组,由一位副省长任组长;要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实行武当山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现管理经营分离,切实加大依法保护力度。核心景区管理要高效、精干,研究解决部门分割执法的问题,实行综合执法。同时要在管理机构内部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压缩机构和精简人员,实行定编定岗,竞争上岗。

      3、党政合一

      根据布迪厄的“场域”理论,中国政治体系内在结构特点是:政党居于中心位置,由内向外依次是行政系统、人大系统、司法系统,构成一个同心圆。党的组织对各种权力机构的渗透和有效控制,使中国政治系统中各个部分具有高度的同构性和重叠性。

      为了减少行政扯皮和部门制约,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开创性地实行了“党政合一”,破解了同心圆模式下“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的怪圈。

      第一,对职能部门进行合并精简,除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权力部门外,特区下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人事部、宣传部、文物宗教局、旅游发展局、景区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与经济局、公安局、财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农村工作局、社会事务局、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武当山道教协会、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街道办事处、地方志办公室、中国武当功夫团等25个职能部门。

      第二,不设人大和政协。

      第三,只设一个一把手,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由一人担任,主持和统筹全面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分设,分管领导相互不交叉,大事党委会讨论,小事直接通过,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拍板和落实;权力充分下放,调动了中层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第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与其他景区设立的、只被赋予政府部分职能的管委会或管理局不同,武当山特区含有国税局、地税局等一级政府职能,使其有财力自主进行景区开发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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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新闻录入:张红艳    责任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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