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均陵的区域范围
均陵区域,据有关文献记载比解放前的均县要大的多,现在的丹江口市辖区只是均陵的核心区域。
古代各方国(诸候封地)以致后来的郡县制对边界十分笼统,仅是指到某个地名,到了近代才对界线十分认真。故古代的郡县区域大多都被沿袭下来,仅在周边作了区域性调整。均陵也不例外。
秦昭王九年(前298年),秦遣大将白起攻楚取十五城,均陵转手属秦,秦以均陵区域置武当县(详见《武当县钩沉》)。这是秦的一贯做法。例如《史记·楚世家》P1718:秦“惠王乃复位,是岁也,灭陈而县之。”这个“县之”就是以陈的区域为县。故武当县的区域就是均陵的区域。
《后汉书·郡国一》P3476:“武当县有和成聚。”
《水经注·沔水》:“沔北有和城,即《郡国志》所谓武当县之和城聚,山都县嘗治此,故亦谓是处为故县滩。”
《辞源》P921注释:〈山都〉旧县名,秦以南阳的赤乡分置。故城在今湖北襄阳县西北。
《正义》记:“均州故城在随州西南五十里,盖均陵也。”若以此而论枣阳县以北(含枣阳)都为均陵境。
从上述文献已经明确:襄阳县在武当县(均县)东南,中间隔了一个光化县。“故县滩”今名叫“庙滩”,在谷城南偏东的汉江西岸边,隔岸即襄阳县的太平店,滩在庙滩与太平店之间的汉江中的大沙洲,水平距离约5千米。以此度之,庙滩与太平店一带有和城聚。据《水经注》记:“沔北有和城”。因汉水到此为东南方向流,故太平店以上有可能称“沔北”,和城在太平一带符合“襄阳县西北”的记载。再则,《水经注》是北魏时成书,故可知南北朝时期和城还存在,原因是“有和城”而非“故和城”。
综上所述,武当县的东南边界越过光化到达襄阳的太平店一带,总面积约1300平方千米。从襄北、枣北这段汉江沿岸地望看仍是“陵”(黄土山),是制陶的原材料。这里也是古苗之地城。故可证《后汉书》和《郡国志》所记不谬。这里还有一个细节:上文中有山都县“秦以南阳的赤乡分置”,和城“山都县旧嘗治所”。这只能说明置武当县早于山都县,置山都县不仅是以“赤乡分置”,并且把武当县的和城也割为山都县治所,同时把武当县东南的大片(大约今光化县南部)划归山都县。从这里可以看出:和城是武当县辖。即均陵的区域东南边境是以和城和枣阳为界。
永乐二年(1404年)二月二十二日,圣旨:“敕谕天下都司所指挥千百户官员人等,若官员军下舍人余丁家人自愿耕种者,不拘顷亩,随其开垦,子粒自收,官府不许比较。尔等官员人等毋视虚文。钦此钦遵。各于附近均州地名西岗、双冢、石板滩、土陂、浪河、沙头、龙门、安阳口等处,开恳无额荒山闲山坡老林田地耕种。”
这里的“均州地名”说明上述八处(今仍沿用此名)在明初仍归均州管辖。也就说这些地方都是均陵旧境。可是沙头、龙门、安阳口等三处今虽仍沿用此名,却在丹江口市西北属郧县安阳镇辖。安阳镇现为205平方千米的面积,位于汉江北岸,与丹江口市的习家店镇相接,何时划归郧县已不清楚,但它应是均陵旧境。
《丹江口市志·区域》P39:“原辖白浪部分与郧县交界,先于各乡解放,1947年底由郧县管辖,面积390平方公里,所辖14保,135甲。”
白浪即现在的十堰市白浪,面积390平方千米,位于丹江口市西部,与六里坪镇相连。自古就是均陵的区域,1947年底划归郧县,今归十堰市。
《水经注》:“均水出淅县北山,南浪过其县之东。均水发源弘农郡之卢氏县熊耳山……,即淅县之北乡,故言出淅县北山。均水又东南流,注经其县下,南越南乡县,又南流与丹水合。又南当涉都邑县北,南入于沔……谓沔口(均口)”。
《续辑均州志》记:“均水,在州百一十里。”
《史记·五帝》P28曰:“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
《新出楚简文字考》P219记:“西汉的‘均水’,就是后代的‘析川’。”
以此度之,丹水和淅水汇入均水后流入汉水,现代称“丹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也是长江与黄河流域交汇地区。因“三苗”的势力范围已占据丹江流域,故疑远古时期,淅川县境内均水流经的区域当为均陵境,后来因置淅县而分割。这就符合均水流经均陵境而名的地理特征。
以上是有史可查的均陵流失的区域。均陵现存面积仅为3111平方千米(丹江口市的总面积)。据上述文献估计,远古时均陵作蛮王之一诸候的区域约在6万余平方千米以上。东西距大约为400千米以上,南北最大纵距约150千米以上。地域在今丹江口市、郧县、十堰市、光化、襄阳、枣阳、谷城、河南淅川一带。这个范围比2006年《十堰年鉴》估计的要大一些。这足够造就“发达的苗蛮文化区”之一。
均陵的地域如此之大,从夏代到战国,这儿分布许多方国,先后为楚灭,这些方国怎可能同时叫均陵呢?故“战国时的均陵”的说法,笔者不敢苟同。历史的本来面貌应当是在这些方国出现之前叫均陵,到战国时仍叫均陵。这就符合真实的历史——因古苗发明了制陶工具——叫均陵。